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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海洋委員會112年11月30日海科教字第1120012549號函辦理。 海洋活動,海洋委員會明(113)年編列旨案補捐助經費計80萬元 (本案執行經費俟立法院完成預算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倘113年度 預算經立法院刪除或刪減預算金額,補助金額將配合調整)。 三、申請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或該會113年度補 捐助經費用罄為止,申請單位應於活動舉辦起始日30日前,去函 該會提出申請(以該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準)。 及相關申請附件各1份。 (網址: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113&parentpath=0,7)查詢。 電話:07-3381810;電子郵件:pan@oa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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