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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總統創新獎」開始受理報名-報名日期:自本(112)年7月21日起至9月28日 說明: 一、依經濟部本年7月21日經科字第11202412692號函辦理。 一、參選資格: 團體組: 凡我國政府機關(以中央三級機關/單位及縣市政府所屬一級單位為申請單位)、依法設立之大專院校(以校或院級為申請單位)、公民營企業及社(財)團法人等團體。 個人組: 凡於產、學、研界及政府機關之個人,長期推動產業創新,具特殊創新成就,對國家社會及產業有卓越貢獻及長遠影響者,或其創新成果對產業具前瞻性及創造性,對未來產業具傑出衍生效益,足為我國產業創新之典範。 一般個人組: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民。 青年組: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民,且為40 歲以下( 民國72 年1 月1 日以後出生) 之青年。 二、獲獎限制: 團體組: 已獲得總統創新獎之團體,不得報名相同獎項。 個人組: 已獲得總統創新獎之個人,不得報名相同獎項。 詳細參選資訊詳見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rocpia.tw)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