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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檢送「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及「111、112學年度同類型同組別特優名冊」相關資訊。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527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3002108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訂於115學年度增列辦理芭蕾「個人組」賽事、116學年度增列芭蕾

    「團體組」賽事,相關賽事規範請詳見旨揭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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