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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

有關112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請教職員踴躍申請。
主旨:
教育部委託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之北二區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辦理教育部112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事宜,敬請貴校薦送卓越學校、特殊貢獻人員 獎、傑出學輔主管獎、傑出學務人員獎、傑出輔導人員獎及傑出導師獎相關資料,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日臺教學(二)字第1122800939B號函(附件一)辦理。
二、薦送資料請確實依所附「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附件二)」、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 及填寫說明(附件三)之規定辦理,並於112年4月30日(星期日)前備函並附遴選表正本一式三份,薦送資料電子檔光碟1片及授權書(附件四)逕送本中心(100025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信封上請註明「北二區友善校園送審資料」。
三、據「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第3點第1項第4款規定;曾依本要點規定接受本部獎勵及表揚之學校或個人,三年內不得薦送。109年至111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表揚名單詳閱附件三。
四、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 聘或資遣之情形。
五、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學務工作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jlkd2p),標題:「112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初選相關表件」,如有需要請自行以文號 :1120260087 及識別碼:PB3BUR 下載檔案使用。
請欲申請之教職員於112年4月17日星期一前將相關資料繳交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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